originally published at 抓~ 抓到一隻瞌睡蟲
UPDATED:
你可以在相關的blog找到詳細的說明, 所以之前的訊息似乎是個bug造成的.
參考底下這兩篇:
Google 的十條「黃金條律」要就此更改(Google needs to change its’ “Ten Golden Rules” to keep Google’s Credit in US?): Don’t be Evil, but in China?
與其操控你的言行,不如操控平台?
果然是在商言商啊. 不過就跟MSN Space的情形很像, 囧… (雖然我沒用它.) 為了這樣的利益, 說真的, 我也沒辦法評論. 畢竟大家都想前進大陸. 關於MSN Space的事情我個人沒怎麼在用, 也沒有相當大的影響, blogger是拿來備份的. 不過呢, 為了保持一貫的立場, 我要說的是對於在關於China的issue上面be evil的事物, 我們唾棄他吧.
至於該用的東西, 我們還是不要手軟的去用, 像什麼用Windows的就繼續吧, 愛用Google的也沒差. 但是別忘了他們曾經做過的事情. anyway, 市場會決定他們的存活與否, 有一點良知的人, 那就譴責一下他們.
忘記在哪聽到類似這樣的一段話 (我可能沒記完全, 原本是英文吧 XD, 也忘了誰說的了.)
UPDATED:好的品牌不在於它給多少承諾(promises), 而在於它保有(keep)多少承諾
…布蘭特同時也體會到品牌的關鍵,「在於你持有的承諾(The Promise You Keep),而不是你製造(Make)的承諾!」…
找到了, 應該是這篇吧. 數位時代的專業達人/為Acer大動手術的資深品牌顧問馬丁‧布蘭特可能也有其它出處, 不過我剛剛找到的這篇應該就夠了.
至於Google這個品牌所代表的意義, 就看各自的看法囉.
google Goss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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